[爆卦]一絲不苟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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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絲不苟例子 在 梁曉豐 Anjo Leung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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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絲不苟例子 在 Moo|不務正業の菜鳥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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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絲不苟例子 在 綠字體的書摘 a.k.a. 阿綠(Midori)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1 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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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絲不苟例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6 0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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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 一絲不苟例子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31 0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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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CDC報告出爐—紐約時報頭條》

    1)天還沒有塌下來!疫苗仍然可以防重症
    2)但Delta 病毒改變了即使是mRNA疫苗保護力
    3)其傳播及感染率驚人,超過SARS,等同水痘,Delta病毒量千倍於武漢病毒株
    4)疫苗接種者受Delta病毒感染後,仍攜帶大量病毒傳播感染他人。

    *CDC文件中最重要的第一個結論:Delta病毒改變了防疫體系,接種疫苗兩劑者與未接種疫苗的人相比,雖然比較少被感染,但Delta病毒使接種疫苗的人可能和未接種疫苗者一樣,攜帶相同的病毒量。疫苗接種並未如之前的武漢病毒株可以因接種疫苗降低對他人感染的風險,而是同等容易傳播大量Delta病毒。

    *CDC報告第二個結論:Delta 變體比想像中更具傳染性,更有可能突破兩劑疫苗提供的保護,並且可能比所有其他已知版本的變種病毒引起更嚴重的疾病。

    CDC主任羅謝爾·P·瓦倫斯基博士周二承認,接種過疫苗的 人若感染Delta 變異體,其突破性感染機率變高,在鼻子和喉嚨中攜帶的病毒居然與未接種疫苗的人一樣多,同樣容易傳播。

    *CDC報告第三個重要結論:另一個更嚴峻的問題:文件顯示,Delta 變體比MERS、SARS、埃博拉、普通感冒、季節性流感和天花的病毒更具傳染性,它的傳染性與水痘一樣,一個人甚至可以傳染約8-10人左右。

    CDC文件稱,該機構的下一步是“承認我們所認識的COVID-19戰爭已經改變”。

    CDC文件的語氣反映了疾控中心科學家的警覺。一位看過文件描述的聯邦研究官員說,科學家們正在了解Delta在全國蔓延情況。預計該機構將在周五發佈有關該變體的更多數據。

    “美國疾控中心非常擔心Delta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威脅,需要立即採取行動,”這位官員說。

    截至週四,美國平均每天有 71,000 例新病例。新數據顯示即將接種疫苗的人,也正在感染、傳播病毒,才會導致這麼高的數字——儘管疫苗接種者重症的可能性,遠低於未接種疫苗的人。

    瓦倫斯基博士稱已接種疫苗的人,傳播大量的病毒是一種罕見的事件,但其他科學家則認為它比想像的更常見。

    CDC於週二推出的新疫苗接種指南是基於文件中提供的判斷。美國疾控中心建議已接種疫苗的人,在病毒高傳播社區的公共場所室內,仍然必須戴口罩。

    內部文件暗示,即使是該建議也可能遠遠不夠。該文件稱:“鑑於更高的傳染性和當前的疫苗覆蓋率,口罩只是必不可少的。”

    該機構的數據表明,即使在病毒傳播不高的地方,免疫系統較弱的人也應該戴口罩。與幼兒、老年人或其他弱勢人群接觸的接種疫苗的美國人,也應如此。

    *CDC報告第四個重要結論:根據 CDC 收集的數據,在 1.62 億接種疫苗的美國人中,每周大約有 35,000 例仍然出現有Delta症狀的感染。Delta病毒穿透兩劑疫苗超過想像。

    CDC文件指出,Delta 變種可以在呼吸道中產生的病毒數量比Alpha 變體高十倍,
    比感染原始武漢版本病毒的人體內的病毒數量多一千倍。

    *CDC報告:依據於多項研究數據,包括對麻州普羅溫斯敦最近爆發群聚感染的分析,麻州爆發始於該鎮七月四日慶祝美國國慶活動之後。直到本週四,該群聚感染已增至 882 例,其中大約 74% 的人接種了兩劑疫苗。

    “這是我見過的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公民科學例子之一,”紐約貝爾維尤醫院中心的傳染病專家席琳·岡德博士說。 “參與普羅溫斯敦疫情的人員在列出他們的接觸者和接觸者名單時一絲不苟。”

    *CDC報告第五個結論:感染 Delta 變種病毒可能導致更嚴重疾病。來自加拿大和蘇格蘭的研究發現,感染該變種的人,即使注射疫苗仍然有可能住院,新加坡的研究他們甚至可能需要用氧氣。

    專家表示,儘管如此,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數據仍然顯示疫苗在預防嚴重疾病、住院和死亡方面,仍然非常有效。

    “總的來說,Delta 是我們已經知道的令人不安的變種,”紐約威爾康乃爾醫學院的病毒學家約翰摩爾說。 “但天還沒有塌下來,疫苗接種仍然可以強有力地防止更糟糕的結果。”

    Infections in vaccinated Americans are rare, compared with those in unvaccinated people, the document said. But when they occur, vaccinated people may spread the virus just as easily.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30/health/covid-cdc-delta-masks.html?referringSource=articleShare

  • 一絲不苟例子 在 我們不只是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5 16: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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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思考】15:最強品格力──小游的故事(上) (暘斌)

    教育改革千變萬化,升學途徑變得五花八門,家裡有小孩的家長常抱怨連連:「改來改去,不如不要改!一試定終生最公平。」

    新的108課綱,重要的關鍵詞是「素養」。那,什麼是「素養」呢?

    簡單的說,一個學生光是有很強的能力、很棒的口才、很積極的行動力⋯⋯是不夠的。舉個例子,我們不能否認希特勒很有本事,但我們都不會同意他是個有「素養」的人。

    我認為,「素養」的核心仍在於「良好的品格」。

    該做的事,他知道怎麼做、有能力做,而最重要的是「願意去做」。也就是說,萬變不離其宗,「品格教育」仍是新課綱有成效與否的關鍵,也是下一代面對世界最重要的核心能力。

    今天的主角「小游」,就是一個深具品格力和素養的孩子。

    從我18歲開始在補習班打工,有學生叫我第一聲「老師」開始,算一算也快要15年(雖然芳瑜常虧我這樣是灌水的算法😆)。

    任教的歲月裡,遇過很多不同類型的學生:有學業成績十分優異的;有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能文能武的;當然也有迷失自我,誤入歧途而越陷越深的。

    目前為止,小游是最令我「佩服」的學生,沒有之一。

    小游是我之前的導師班學生,入學沒多久就說未來的志向是要當老師(是有多想不開😂)。她最特別的地方不在於學業頂尖,也不是才藝出眾,而是那令人驚嘆的「高尚品格」。

    說一個準大學生的「品格高尚」,是否太浮誇?那不是用來讚揚古人的嗎?我卻認為是實至名歸,以下簡單舉幾個例子。

    日前小游透過繁星上了理想的大學,身為她國中的班導非常開心,我打算跟她約個時間相聚,聊聊未來的生涯規劃。

    我:「就約下禮拜五下午,好嗎?」
    小游:「不行耶,再隔兩週好嗎?」
    我:「妳不是上榜、放暑假了,還有事要忙啊?」
    小游:「對啊,那兩天我們學校要段考。」

    聽到此處,我差點噴飯,也有些汗顏。已經上榜的準大學生,很多都玩瘋了,這時的段考成績根本無關緊要,一點影響也沒有。但許久不見的小游,還是跟國中時一樣,仍堅持做好學生的本分。

    這又讓我想起了許多往事。

    當年,剛升上七年級的小游,入學資料卡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因為她的字實在是太特別了!每個字一筆一畫都很清晰,工工整整、方方正正,彷彿是精心雕刻出來的。

    之後,身為班導就開始默默觀察她,就連一些可以很隨興的筆記、週記,她都一絲不苟的完成,慢慢雕琢,就像要完成一件藝術品一樣盡心盡力。

    我看了有些感動,也有些心疼。我心裡常這樣納悶:「這麼盡力的寫這麼多字,手一定很痠吧!」、「孩子,這只是寫給自己看的筆記啊,有必要這樣搏命演出?」

    字如其人,小游在班上就是這樣「君子」般的存在。

    國中小女生有些小團體,一起抱怨、講些小祕密,是再正常不過了。小游也有自己的知心好友們,但她從不談論人家的是是非非。

    小游是個極其認真的孩子,她在課業上的自我要求極高。印象最深的是八年級時,她常讀書到三更半夜,而身為導師的我,考量到健康和效能,不只一次勸阻她「開夜車」的行為,但總是比不上她那與生俱來的執著。

    後來,我已能透過嘴唇的血色來判斷她前一晚是否熬夜。有一次,小游又徹夜苦讀她最弱的數學。我實在看不下去,直接「保管」了她的數學講義,要她多休息,健康比較重要!(聽起來有沒有很詭異😂)

    看到目前為止,大家可能會想:莫非小游是個書呆子吧?恰恰相反,一個品格好的孩子,會對自己負責、對眾人負責,做什麼事往往都會成功。

    好比小游的文科很不錯,但以前她只會做條列式的筆記。我教她可以運用心智圖來以簡馭繁,並透過電腦軟體繪製更省事,之後,我就慢慢淡忘此事。

    但她居然透過自學,慢慢「自燃」起來了,之後就自動自發地做出社會科專屬而有系統的筆記,令人驚艷不已。

    在班上,小游有點內向,話並不多。但因為待人和氣又負責,加上有點「生活白痴」的傻氣,因此親和力十足,大家都喜歡跟她相處。

    這實在是一種很有魅力的人格: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身為她國中的班導,說實話,自己還達不到這種境界。

    升上高中之後,彼此都忙,我們的聯繫就少了很多。

    某次在捷運站遇到小游的弟弟(也是我們學校的學生),他偷偷告訴我小游想考師大國文系。我聽了很開心,如果自己的學生變成學妹,那是一件多麼有趣又有意義的事!

    繁星放榜時,我默默不斷查榜,卻又無消無息,一顆心懸在那。沒想到幾天後,收到小游親自傳來的好消息:「老師,我考上師大國文系了!」聽到這孩子如願以償,往自己人生的夢想前進一大步,為師我開心不已。

    一個品格力這麼好的孩子,願意投身教職,將來一定會造福很多學生,實在是臺灣的福氣啊!

    後記:

    不知不覺打了快兩千字,唯恐文章過長,決定分為上下兩篇。

    下篇來寫一下我的觀察心得:小游的高尚品格是怎麼來的?品格力為何是素養的關鍵?這樣優秀的孩子會帶給班上怎樣的正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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