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回合經濟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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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回合經濟談
〔#賣碳權竟然比賣電動車還賺?#讓特斯拉賺翻的意外之財〕
我們和壯士分享過,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在 2021 年第一季,靠著出售碳權獲利 5.18 億美元,創造 4.38 億的淨利,如果沒有碳權這項綠色收入,特斯拉還是虧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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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權,這個比賣車還賺錢的酷東西究竟是什麼呢?今天就要來帶壯士們認識它!
▌ 什麼是碳權?
認識碳權之前,要先認識一種「鼓勵企業減少排放汙染物」的制度,叫做 Cap and Trade。
先看字面:Cap 的意思是「限額」,Trade 的意思是「交易」。
而 Cap and Trade 的意思就是:由一個核心機構(通常是政府單位)制定一定時間內,企業可排放的污染物總上限,並分配排放額度給受其管轄的所有企業。
在這個「Cap」的限制下,各企業可以自由「Trade」所分配到的可排放額度。
重點是:不論交易結果如何,每一家企業都不能排放超過自己擁有排放額度的汙染物,否則會吃到鉅額罰款!
舉例來說,假設 A、B 兩公司每年都會被分配到 10 公噸的汙染物排放額,而 A、B 兩公司每年固定會排出的汙染量是 15 公噸和 2 公噸。
這時 A 公司可以向 B 公司購買 5 公噸的排放額(15-10),以避免因為超額排放被罰。
在各種應用 Cap and Trade 制度的汙染物中,發展得最完整的就是二氧化碳,而各企業拿到的碳排放額度,就稱為「碳權」!
總結來說,「碳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又稱為「碳排放額度」(Carbon Emission Credit),代表一間公司能夠排放多少單位的二氧化碳,是一種管制碳排放總量的工具。
▌ 碳權成立的前提
碳權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每個企業多減少一單位碳排放的成本不同,aka 邊際成本曲線不同。
舉例來說,同樣是減少一噸的碳排放,A 公司的成本可能比 B 公司的成本更高。
利用不同的邊際減排成本,成本低的人多減一些碳,成本高的人少減一些碳,就可以使效益最大化。
▌ 從經濟模型認識碳權(強烈建議以下部分搭配圖 6-8 服用!)
在圖 6 的模型中,R 為二氧化碳的減排量、Req 為歐盟規定各國需達成的碳排量、P 為碳排放市場的交易價格。
首先,由於邊際成本會遞增,因此邊際成本曲線(MC)是一條負斜率的線。
我們在此例中假設德國能以比瑞典「更低」的成本減少碳排放,也就是瑞典的邊際成本曲線的斜率會大於德國的斜率。
先看圖 6 中的右圖,瑞典的目標是減排量達到 Req。如果瑞典只靠一己之力減排,當減排量達到 Req 時,它的每單位邊際成本遠高於交易價格 P。
也就是說,如果瑞典能用每單位 P 元的價格向他國購入減排量,補齊它所需要的減排缺口,就能夠節省成本!
說時遲那時快,佛心減排大國來啦!
圖 6 的左圖是減排大國德國的 MC 曲線。
德國的目標減排量同樣是歐盟規範的 Req,但這對德國來說根本是一塊蛋糕。
當德國的減排量達到 Req 時(X 軸為 Req),MC 曲線甚至還沒和市場價格 P 相交。
聰明的壯士們看出來了嗎?德國還可以持續投入減排,直到邊際成本上升至市場價格 P 為止。
結論是,瑞典只會靠自己減少 R* 的排放量,還剩下的部分(Req-R*)則以每單位 P 元的價格從德國購買減排量,以達成目標減排量 Req。
瑞典節省的成本是:自行減排所需的額外費用(Δ d-e-f)。
而德國也能從它額外的減排中獲利:它不僅達成歐盟要求的減排量 Req,還能將自己額外的減排量以每單位 P 元的價格出售給瑞典。
盤點德國在這次交易後,總收入是長方形面積(Req-1-2-R*),減排總成本是梯形面積(Req-2-3-R*),出售減排的淨收益是面積(Δ1-2-3)。
▌ 碳排放市場的實際案例
從 2021 年起,歐盟規定每輛新車每公里的碳排放額為 95 公克,如不符合規範,每超過 1 公克碳排放,會被罰 €95 歐元的罰款。
福斯汽車(Volkswagen)今年一月就因不符合歐盟規範,吃了一張高達 1 億歐元的巨額罰款。
相較於罰款,碳交易市場上的碳權價格就便宜非常多!1 公噸 €30 歐元,等於每公克只有 €0.00003 歐元,和罰單每公克 €95 歐元相比差了將近 317 萬倍呀!
所以為了規避罰單,大部分車廠都會選擇跟幾乎是 0 排碳量的特斯拉購買碳權。2020 年特斯拉的碳權交易所得為 16 億美元,是 2019 年碳權所得(5.94 億)的 2.69 倍 。
▌ 結語
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全球共識下,「碳權」成為眾多經濟體採取的作法之一。
其實除了發展碳交易最完整的歐盟之外,中國、美國、紐西蘭也都正在嘗試運用碳交易制度降低碳排放哦!
這禮拜我們從經濟學模型的角度分析,向壯士們介紹「碳權」為什麼能夠起作用,但其實碳權也是有缺點的,還有沒有其他制度比碳權更有效率呢?之後獨編再跟大家介紹!(留言還有字!)
一噸碳權多少錢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核廢監督專家:核安不能靠運氣,如何抵抗核能工業的環境不正義?(06/29/2021 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 美國看似先進,核工業卻習於侵害印地安人權利,壓迫底層、而政府則是管制失靈,而從美國的結構性問題反觀國內,類以的場景也在臺灣發生。
從鈾礦開採到高階核廢的處理,核工業集眾多環境不公義於一身。但核工業數十年來卻一再對外宣傳,最終處置高階核廢只是技術問題。近年來核工業更聲稱,先進反應爐的技術指日可待,唯有核能才能穩定供電,並因應迫切的氣候危機。
為了幫助民眾理解核電與氣候議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特別於2021年5月15日邀請美國反核運動的代表人物、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核廢監督專家凱文.坎普斯(Kevin Kamps)發表線上演講,探討北美核工業所造成的社會與環境壓迫以及環境運動者的持續抵抗,並以北美經驗說明核能為何無法減緩氣候危機。
坎普斯曾多次代表美國非營利組織與美國聯邦高層官員會面,包括能源部 、核能管理委員會和環境保護局。此外,他也就相關核能議題,教育國會辦公室官員和在聽證會作證。他曾於2010年1月於佛蒙特州眾議院與參議院的聯合聽證會上,就反應爐放射性洩漏的風險作證。幾週後,佛蒙特州參院遂以26票比4票的決定,關閉佛蒙特洋基核電廠(Vermont Yankee Nuclear Power Station)。此事也為反核運動寫下重要一頁。
坎普斯於演講中分析核能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核燃料鍊不同階段所造成的社會、環環壓迫,乃至於軍工複合體在核工業所扮演的角色。
核電自顧不暇、又如何抗暖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指出,今年8月台灣即將舉行「重啟核四」的公投,再加上513與517兩次停電事故,引發民眾關切能源議題。有人主張必須續建核四以避免日後發生類似事故。然而,核電需要三天才能達到滿載,是能力最差的救援投手,一旦發生故障,耗用的恢復時間不僅最長、更會造成整個供電系統極大的負擔。此外,核電在極端氣候漸成常態,一遇到酷寒或酷熱就自身難保,又如何能承擔減碳、抗暖化的任務?
關於核電能否因應氣候災害的研究汗牛充棟,坎普斯首先建議台灣聽眾可以先從美國史丹佛大學學者雅各森(Mark Jacobson)、洛文斯(Amory Lovins)、美國能源和環境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主席馬凱賈尼(Arjun Makhijani)、該所首席科學家史密斯 (Brice Smith)與英國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學者索瓦庫爾( Benjamin K. Sovacool )等5名學者所發表的研究入手。這些研究明確顯示,核能無法解決氣候問題,再生能源方能減緩氣候危機。
坎普斯用以下幾個例子說明核電何以無法因應氣候危機。
2011年6月密蘇里河淹入內布拉斯加州的卡爾洪堡核電廠(The Fort Calhoun Nuclear Generating Station),業者竟僅僅以砂包阻擋洪水。當時廠內因火災使得冷卻系統失法電力。業者因該嚴重事故停機3年後,再於2016年永久關閉卡爾洪堡核電廠。
同樣的場景也在內布拉斯加州古柏核電廠(Cooper Nuclear Station)上演。密蘇里河於2011年氾濫時,業者為了省錢,僅以堆置沙包因應洪患。古柏核電廠所使用的馬克一型沸水反應爐與福島核災爐心熔燬的反應爐為同型設計。(奇異公司刻意設計用過燃料棒冷卻池緊臨反應爐壓力槽 。如此一來,業者在取出用過燃料棒置於冷卻池時,不僅移動距離最短,也最省錢。) 若核電廠不幸失去電力,發生核災,情況就會與福島核災如出一轍。
內布拉斯加州尚有其它與極端氣候相關的天災人禍。例如密蘇里河流域有諸多大小不一的水壩,一旦密蘇里河氾濫造成水壩潰堤,就會造成內陸海嘯,吞噬該州的核子設施。
核子設施不只難以因應海嘯、洪患、高溫、也無法抵禦嚴寒。2021年2月中旬暴風雪侵襲德州。當時德州的核電廠冷卻水系統結凍,業者為避免反應爐溫度持續升高導致爐心熔燬,因此被迫停機。
核工業的社會和環境壓迫
與台灣多數民眾的印象正好相反,北美核工業絕非進步的象徵,而是立基於社會和環境壓迫。
核電背後的政治絕對不該化約為技術問題,而核工業的壓迫要從核燃料鍊源頭看起:採礦。坎普斯認為,發展核工業的過程中,政府、業者迫害北美原住民的事件並非個案,而是層出不窮的常態。
早在1930年代,曼哈頓計畫尚未開始前,加拿大第一民族(First Nation)(即原住民族)就飽受礦業的輻射危害所苦。加拿大於1930年在西北地區大熊湖(Great Bear Lake)發現鈾礦,鐳港(Port Radium)是大熊湖東岸的一個重要礦區,業者僱用第一民族甸尼人(Dene)開採鐳礦,結果甸尼族曠工因受到輻射曝露病故,身後只留下了寡婦村。
在二戰後美國大量製造核武,鈾原料需求持續增加,也使得開採鈾礦的公衛後果如影隨形。
艾利特湖(Elliot Lake)位於加拿大安大略省,也是一個以湖泊命名的城市。該市於1950年代大規模開採鈾礦後,具有氡氣的鈾尾礦堆積如山。因採礦時酸性徑流污染土壤森林,亦使氡氣釋放到空氣中,造成礦工肺癌和環境浩劫。由於工人多為經濟弱勢的原住民, 所以坎普斯引述當地部落領袖觀點,指稱:「用金錢收買飢餓之人,何來道德可言?」
加拿大開採鈾曠壓迫社經弱勢群體的情況也持續至今。加拿大常年以來是世界上最大的鈾礦出口國,自發現鈾礦後,境內的薩斯喀徹溫省(Saskatchewan)、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西北地區都有鈾礦場,境內更有24座反應爐。
不只加拿大,核能、核武為同一燃料鍊和產業鍊,持續造成巨大壓迫也在美國上演。坎普斯分析, 美國官方認定原住民善良可欺之事早在1942年時見於官方記戴。美籍義大利物理學家費米(Enrico Fermi)是世界第一座核子反應爐芝加哥1號機(Chicago Pile-1)的製造者。該反應爐是曼哈頓計畫的一部分,首度於1942年12月2日產出鈾裂變連鎖反應。 當時曼哈頓計畫主事者以「發現新大陸 」比喻製造出全球首座反應爐的冷酷對話,已經預示了北美印地安人未來的命運。
「義大利航海家已經登陸新世界。」
「當地原住民如何?」
「非常友善。」
美國核工業迫害原住民族之事,從新墨西哥州教堂岩(the Church Rock)鈾礦廠災害可見一斑。該廠區於1979年7月16日發生放射性尾礦處理池決堤的洩漏,池內具有酸性、重金屬、硫酸鹽等質物的輻射污水不僅污染了地下水,更使得居住於普埃科河(Puerco River)下游的亞利桑那州納瓦霍族(Navajo Nation)牧民首當其衝,當地人平日灌溉、畜牧、飲用和賴以維生的河水成了輻射污水,卻從未獲得賠償。
1970年教堂岩鈾礦廠污染事件,與二戰期間輻射污染事件有著相近的模式。
坎普斯指陳,美國於1945年7月16日首次於新墨西哥州試爆原子彈,該次試爆是曼哈頓計畫的一部分,行動代號為三位一體(Trinity)。美軍在7月16日所試爆的原子彈與日本長崎原爆的原子彈同型。兩個不同年代的事件卻殊途同歸。1945年7月16日新墨西哥州核武試爆,輻射落塵下風處的印地安人與1979年7月16日受輻射廢水毒害的下游牧民,至今並未得到美國政府和核工業的賠償。
然而處於核武試爆、核武工廠、鈾礦場、鈾燃料廠等污染場址的核子落塵下風處或下游處的居民,並不僅止於新墨西哥州、亞利桑那州,美國境內尚有內華達州、華盛頓州、俄勒岡州 、猶他州、南卡羅來納州和愛達荷州等地的居民,分別曝露於核武和和核能燃料鍊不同階段的輻射污染。受害民眾除了美洲原住民,尚有經濟弱勢的美國民眾。
位於南卡羅來納州的西屋核燃料廠污染場址就是一例,廠區的鈾洩漏持續污染當地的土壤、地下水長達數十年,但核管會和西屋卻一再坐視污染發生。更有甚者,南卡羅來納州境內除了西屋鈾洩漏的災難尚有其他核子設施污染。聯邦政府早在1950年代就在該州建立薩凡納河基地(The Savannah River Site)生產核武所需要的核子材料。基地附近居民多為非裔美國人。
基地鄰近尚有液態核廢料棄置場、薩凡納河國家實驗室製造核武的氚設施、乃至於位於巴納韋爾(Barnwell)的低階核廢貯存場收受來自康乃狄克州和紐澤西州的核廢。而南卡羅來納州與與喬治亞州交界處,還有一座全美最大的沃格特爾核電廠(Vogtle Electric Generating Plant),廠內有4座機組。
核能、核武燃料鍊同出一源
坎普斯力陳,艾森豪於1953年所宣傳的「原子能和平用途 」根本是以核電掩飾核武的手法。首先,當年的反應爐是由美國海軍興建和營運,再者,美國在1970年代前只有少數反應爐真正用於發電,所以不論是開採鈾礦與發展軍事民生兩用的反應爐都是為了發展核武。
關於核能、核武同出一源之事,美國官方說得再清楚不過。莫尼茲(Ernest Moniz)曾於歐巴馬主政時期擔任能源部長。他近年明言,美國政府必須持續補貼核能產業,方能維持核武優勢。這種共生關係也說明了核工業為何會一再申請老舊機組延役,堅持要運作至80年、甚至於100年。
即使核電廠設備老舊、無法與再生能源競爭,核工業都因政府大方補貼,而有恃無恐。坎普斯直言,美國核工業向來能用錢買到最好的民主(The best democracy money can buy)。核工業者以6000萬美金賄賂俄亥俄州議會議長、議員,使得州議會為境內兩座危老反應爐通過10億美金的「紓困」計畫,而核工業買通州議會的作法也是該州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
坎普斯相信,核工業產官一體的現象不是美國獨有,各國皆是如此,例如日本國會所公布的調查報告直指,福島核災是日本政府、東京電力公司與管制機關間的勾結、腐敗和犯罪(collusion, corruption, and criminality)所導致的人禍。所以反核運動就是抵抗體制的力量。
核電無法與社會、環境和平共存
美國原住民和非裔人口在核能與核武工業發展過程中首當其衝,但其他人口密集和水資源豐富的地區也同樣面臨輻射危害的威脅。例如鄰近紐約市的印地安角核電廠(Indian Point Energy Center)雖然已經在2021年4月30日關閉,但高階核廢乃持續污染地下水。
坎普斯表示,身為密西根人,他非常熟悉核子設施遍佈五大湖區、形成核子熱點的情況。目前核電廠、核燃料加工設施、核廢料處理乃至於鈾尾礦場址圍繞於休倫湖、密西根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 。
五大湖所組成湖泊為全球面積最大的淡水水域。坎普斯憂慮,湖區四週遍佈核子設施,一旦遭遇天災、人禍,輻射危害影響所及會是地球表面21%的淡水和全美84%的淡水。
因坎普斯長年關注美加邊境五大湖區的核電和核廢議題,所以他曾代表美加環境團體,於加拿大核能安全委員會所辦的聽證會作證,說明核電和核廢的跨境影響。
川普雖然已經下台,但坎普斯對拜登政府所說的氣候承諾卻不表樂觀。目前拜登政府已任命新墨西哥州的勒瓜那普韋布洛(Laguna Pueblo)印地安女性哈蘭德(Debra Anne Haaland)擔任內政部長。哈蘭德深知,該州的傑克派爾(Jackpile)鈾礦區緊鄰當地部落所致的健康和環境危害。
坎普斯判斷,任命哈蘭德之事應與拜登政府的其他高層人事安排相互對照。例如拜登的氣候顧問麥卡錫(Gina McCarthy)於2013年至2017年間擔任歐巴馬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卻坐視密西根州弗林特市(Flint)飲用水受到鉛污染的災難,傷害當地經濟弱勢的非裔美國民眾。
拜登政府高層也多與核工業、化石燃料業交好,如能源部長格蘭霍姆(Jennifer Granholm),這也呼應坎普斯先前所提的事實,抵抗美國核工業的過程會是個與體制對抗的漫長過程。
當日聽眾線上參與和提問相當踴躍。坎普斯在短講前多次表達想與聽眾交換意見,以下為他演講活動當日的答問記要。
問:美國意圖發展小型反應爐、比爾.蓋茲等人聲稱新一代反應爐更加安全、可當成暖化解方,講者的看法為何?
坎普斯答道:所謂的「新型反應爐」其實都是老舊設計。「新型反應爐」過去研發屢屢失敗,未來也是所費不貲、重蹈覆轍 。蓋茲的反應爐計畫並不是自己拿錢去投資,而是藉著核能和核武為同一個產業鍊,想方設法爭取美國能源部的補貼。
1979年三哩島核電廠發生核災時,反爐爐正是當年的新型設計(三哩島2號機於1978年12月30日運轉,1979年3月28日2號機發生部分爐心熔毁)。車諾比核災發生時,反應爐也是當時的新型設計。在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爐心熔毁後,核管會不僅拒絕採取管制作為,更聲稱發生爐心熔毁的機率微乎其微。
此外,美國核管會允許小型反應爐省去安全設計以節省成本,想走捷徑只會使「新型反應爐」比更過往更危險。
問:台灣的核四廠已經是40年前的設計,在尚未完工階段封存至今,如果要啟用會有哪些風險?
坎普斯答道:台灣核四廠為40年前的舊設計,無法針對35年前車諾比核災、10年前福島核災所面臨的挑戰做出改善。美國田納西州瓦特斯巴核電廠(The Watts Bar Nuclear Plant)是個類似案例。兩座反應爐始建於1973年,2016年2號機才完工商轉,但之後卻多次停機。
此外,反應爐無論新、舊一樣無法解決核廢問題。新型反應爐更依賴以核燃料再處理技術分離鈾、鈽等核種,這類高危險的技術,不僅昂貴、高污染,更增加核武擴散的風險。
問:對台灣的核一、核二廠區核安有何建議?例如加強鋼板和水泥?對於核四位於斷層帶的看法?
核電廠坐落於斷層帶附近或斷層帶上本身就令人憂心,因為不論用任何技術強化廠區安全都無法阻止地震發生。
美國過去已有管制機關勾結業者的醜聞,如核管會的前身、原子能委員會(The United States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確知維吉尼亞州的北安娜核電廠(The North Anna Nuclear Generating Station )就位於斷層帶,卻隱匿斷層帶事證,業者更企圖使核電廠延役運作至80年。
司法部原先想起訴原能會官員,但真要追究,只會使政府顏面掃地,所以事情就不了了之。
維吉尼亞州於2011年8月23日發生芮氏規模5.8地震,當時震央距離北安娜核電廠只有15英哩(約24公里)。地震卻已經造成核電廠冷卻系統損壞和冷卻池洩漏。這也顯示,美國核電廠常與核災擦身而過。福島核災的教訓就是:要確保核安絕不能只憑運氣。
問:上週看到美國漢福德核廢料貯存桶破裂外洩的新聞,請問講者可否說明為何會有外洩事故、影響為何?
坎普斯答道:位於華盛頓州漢福德基地(The Hanford site)的地下高階核廢料儲存槽已多次發生洩漏,目前該處有177個儲存槽 ,並放置了高達5000萬加倫的液狀高階核廢。
漢福德基地因曼哈頓計畫的需要於1943年啟用,並生產核子武器所需要的鈽,長崎原爆中美軍所使用的鈽就是在漢福德生產。漢福德不僅為全美污染最為嚴重的地區,更破壞了哥倫比亞河的生態環境。政府多次想要固化液態高階核廢,卻屢屢失敗,目前當地核廢大多是液態,雖然一部分核廢已固化,卻因美國高階處置設施付之闕如,使得核廢仍然留在當地,無法移出。
類似的情況,也在我先前提到的南卡羅來納州薩凡納河基地發生。能源部選擇在經濟弱勢的非裔美國社區,興建地下高階核廢料儲存槽,棄置核廢污泥,這使得當地居民賴以維生的薩凡納河不堪飲用。
反核運動每次的抵抗都與環境運動者和當地居民攜手合作,但是對手是軍事上、經濟上極為強勢的核武暨核能工業。而美國的能源部與核管會永遠只為核工業的利益服務,而非為民眾利益服務。
問:美國為何至今都沒有成功設立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如果暫時找不到適合的場址,應如何處理與保存高階核廢料?
坎普斯答道:美國核工業所擁有的129座反應爐目前已累積高達10萬立方公噸的高階核廢,其中93座反應爐持續運作並製造高階核廢。能源部過去30年一直鎖定內華達州猶卡山(Yucca Mountain)為最終處置設施場址,但因選址欠缺科學依據,引發當地的印地安原住民西休休尼族(The Western Shoshone)挺身抵抗30年。過去全美超過1000個環境和團結組織加入西休休尼族的抗爭。為阻擋各地高階核廢運送至內華達州,沿途各州的人民也加入抗爭。
美國目前面臨核廢難題時,既不能永遠留存核廢於核電廠內,但又欠缺最終處置設施。我認為採3個步驟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首先,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停止繼續製造核廢。
其二,在沒建立最終地質處置設施前,先建立強化現場儲存(hardened on-site storage),這也是全美的環璄團體所提出的要求 。實際做法是使冷卻池回歸冷卻功能,非而核廢儲存池。經一定年限後,池內用過的燃料棒必須改以乾式儲存。
福島核災時4號機於4月11日發生火警事故,若當時冷卻池起火,日本政府就必須疏散5000萬人,而非疏散16.4萬人。日本首相菅直人承認,若真要疏散5000萬人,就相當於終結日本這個國家了。不過,美國的冷卻池用以儲存用過的燃料棒的密度還遠高於日本,一旦發生核災時,危害也會更為嚴重。
第三,美國必須建立一個符合科學與技術要求、環境正義的最終地質處置設施。該地質設施必須達成核廢應與生物圈安全隔離數百萬年要求,還要能因應極端氣候、恐攻的挑戰 。目前計算核能碳排時,從不計入數百萬年最終處置所涉及的高量碳足跡。這也使核電看似低碳,實則不然。
內華達州猶卡山設施若真用於最終處置,輻射洩漏問題遲早會發生。要想一勞永逸地解決高階核廢,就是不要使用核電。我的環境導師——五大湖非核聯盟(Coalition for a Nuclear Free Great Lakes)領導人奇根(Michael Keegan)指出,核廢就是詛咒後代長達萬年,所以應該停止製造核廢。
問:目前擁核人士希望以核能當成基載,解決氣候問題,請問是否可行?
坎普斯答道:洛文斯(Amory Lovins)指出,為了減緩氣候危機,我們必須以最少成本、最短時間內減去最多的碳,因此我們必須權衡碳、成本和時間等三個因素,方能評估氣候有效性,就也是每花費一美元時能多快減少多少碳排,而非只看碳排一項。
在同時衡量三項因素後,再比較核能和再生能源何者才是氣候解方,我們很快發現,投資核電不僅昂貴、耗時,更使有限資源無法投入用於符合氣候效益的再生能源選項,所以核能絕對不是解方。
問:各國民眾和政府針對日本政府決定排放「稀釋的」福島核電廠廢水入海,可以如何採取行動?
坎普斯答道: 排放核廢水入海就是以海洋為垃圾場,構成危害海洋罪(crimes against the ocean)。
核廢水入海侵害了洋流行經之處的所有人,核廢水含氚,氚是氫的同位素之一,因過濾不掉,排放「稀釋的」輻射廢水後會生物集中於食物鏈高層,既破壞海洋生態,也影響生物和人的分子細胞、組織、器官,造成癌症和先天缺陷。福島廢水中尚有如銫和鍶等放射性同位素,日本政府因無法處理,索性隱匿事實,直到消息曝光,難以再抵賴。
日本政府應有的做法就是儲存輻射廢水125年,直至氚對人體真正無害為止。
日本政府自欺欺人的作法與美國政府、核工業如出一轍。美國政府與核工業因無法處理漢福德輻射污泥,所以一概宣稱該場址的「污泥對人體無害」。日本漁業合作社聯合會多來強烈反對排放核廢水入海,中、韓政府、台、韓民間團體也強烈反對。我們必須繼續強化反對力道。
主辦方–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在演講最後總結表示,從坎普斯的分析,使我們警覺到美國看似先進,核工業卻習於侵害印地安人權利,壓迫底層、而政府則是管制失靈。
從美國的結構性問題反觀國內,類以的場景也在台灣發生,講者不僅提出了與美國官方論述大相逕庭的進步觀點,也使台灣民眾了解美國核工業加速氣候崩壞的情況十分盤根錯結。不論身處任何一任政府治下、20或21世紀,反核之路註定漫長艱辛,而北美最缺乏社會資源的原住民和底層挺身抵抗核工業的跨國壓迫、官資一體,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當可為台灣各界帶來許多啟發。
(本文為2021年5月15日綠盟主辦【如何抵抗核工業的環境不正義?從美國環境運動談起】之講座紀錄)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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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碳權?
認識碳權之前,要先認識一種「鼓勵企業減少排放汙染物」的制度,叫做 Cap and Trade。
先看字面:Cap 的意思是「限額」,Trade 的意思是「交易」。
而 Cap and Trade 的意思就是:由一個核心機構(通常是政府單位)制定一定時間內,企業可排放的污染物總上限,並分配排放額度給受其管轄的所有企業。
在這個「Cap」的限制下,各企業可以自由「Trade」所分配到的可排放額度。
重點是:不論交易結果如何,每一家企業都不能排放超過自己擁有排放額度的汙染物,否則會吃到鉅額罰款!
舉例來說,假設 A、B 兩公司每年都會被分配到 10 公噸的汙染物排放額,而 A、B 兩公司每年固定會排出的汙染量是 15 公噸和 2 公噸。
這時 A 公司可以向 B 公司購買 5 公噸的排放額(15-10),以避免因為超額排放被罰。
在各種應用 Cap and Trade 制度的汙染物中,發展得最完整的就是二氧化碳,而各企業拿到的碳排放額度,就稱為「碳權」!
總結來說,「碳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又稱為「碳排放額度」(Carbon Emission Credit),代表一間公司能夠排放多少單位的二氧化碳,是一種管制碳排放總量的工具。
▌ 碳權成立的前提
碳權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每個企業多減少一單位碳排放的成本不同,aka 邊際成本曲線不同。
舉例來說,同樣是減少一噸的碳排放,A 公司的成本可能比 B 公司的成本更高。
利用不同的邊際減排成本,成本低的人多減一些碳,成本高的人少減一些碳,就可以使效益最大化。
▌ 從經濟模型認識碳權(強烈建議以下部分搭配圖 6-8 服用!)
在圖 6 的模型中,R 為二氧化碳的減排量、Req 為歐盟規定各國需達成的碳排量、P 為碳排放市場的交易價格。
首先,由於邊際成本會遞增,因此邊際成本曲線(MC)是一條負斜率的線。
我們在此例中假設德國能以比瑞典「更低」的成本減少碳排放,也就是瑞典的邊際成本曲線的斜率會大於德國的斜率。
先看圖 6 中的右圖,瑞典的目標是減排量達到 Req。如果瑞典只靠一己之力減排,當減排量達到 Req 時,它的每單位邊際成本遠高於交易價格 P。
也就是說,如果瑞典能用每單位 P 元的價格向他國購入減排量,補齊它所需要的減排缺口,就能夠節省成本!
說時遲那時快,佛心減排大國來啦!
圖 6 的左圖是減排大國德國的 MC 曲線。
德國的目標減排量同樣是歐盟規範的 Req,但這對德國來說根本是一塊蛋糕。
當德國的減排量達到 Req 時(X 軸為 Req),MC 曲線甚至還沒和市場價格 P 相交。
聰明的壯士們看出來了嗎?德國還可以持續投入減排,直到邊際成本上升至市場價格 P 為止。
結論是,瑞典只會靠自己減少 R* 的排放量,還剩下的部分(Req-R*)則以每單位 P 元的價格從德國購買減排量,以達成目標減排量 Req。
瑞典節省的成本是:自行減排所需的額外費用(Δ d-e-f)。
而德國也能從它額外的減排中獲利:它不僅達成歐盟要求的減排量 Req,還能將自己額外的減排量以每單位 P 元的價格出售給瑞典。
盤點德國在這次交易後,總收入是長方形面積(Req-1-2-R*),減排總成本是梯形面積(Req-2-3-R*),出售減排的淨收益是面積(Δ1-2-3)。
▌ 碳排放市場的實際案例
從 2021 年起,歐盟規定每輛新車每公里的碳排放額為 95 公克,如不符合規範,每超過 1 公克碳排放,會被罰 €95 歐元的罰款。
福斯汽車(Volkswagen)今年一月就因不符合歐盟規範,吃了一張高達 1 億歐元的巨額罰款。
相較於罰款,碳交易市場上的碳權價格就便宜非常多!1 公噸 €30 歐元,等於每公克只有 €0.00003 歐元,和罰單每公克 €95 歐元相比差了將近 317 萬倍呀!
所以為了規避罰單,大部分車廠都會選擇跟幾乎是 0 排碳量的特斯拉購買碳權。2020 年特斯拉的碳權交易所得為 16 億美元,是 2019 年碳權所得(5.94 億)的 2.69 倍 。
▌ 結語
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全球共識下,「碳權」成為眾多經濟體採取的作法之一。
其實除了發展碳交易最完整的歐盟之外,中國、美國、紐西蘭也都正在嘗試運用碳交易制度降低碳排放哦!
這禮拜我們從經濟學模型的角度分析,向壯士們介紹「碳權」為什麼能夠起作用,但其實碳權也是有缺點的,還有沒有其他制度比碳權更有效率呢?之後獨編再跟大家介紹!(留言還有字!)
一噸碳權多少錢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恭喜!樂觀其成。台灣的能源轉型,再生能源發電今天再度開創出嶄新的可能性。加油!加油!加油! <3
沃旭能源和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全球最大的企業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07/07/2020 斡旭能源、鉅亨網)
根據統計資料, 2018年的台灣工業用電每度約2.44元,在全球各國排名第五便宜。沃旭能源在2018年6月份競價得標預計在2025年商轉供電的兩座離岸風場,規模337.1MW的大彰化西南風場,以及規模582.9MW的大彰化西北風場,原本的得標價格每一度電分別是台幣2.548元和2.5481元,而相形之下,台電公司2019年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為台幣2.7172元。
依照目前台電的躉購電價制度,凡是走躉購電價制度的再生能源發電,再生能源憑證的所有權就隨著電力的購買,轉移到台電手上。對於台灣眾多依賴國際間外銷市場生存的產業與廠商們,所面臨到日益迫切的供應鏈採用再生能源綠電的要求,目前台電執行的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無論在純綠電供應、使用的稽查,以及廠商所需的綠電憑證額度的滿足上,都有疊床架屋,稽核困難的多重缺陷。
但是,這次沃旭能源與台積電所簽訂的20年企業購電合約(PPA)的購電價格,因為是採「電證合一」直接採購的型態,不只收購離岸風場所生產的綠電,也同時購入那些再生能源電力的綠電憑證,因此台積電會以高於沃旭2018年6月離岸風場競標制得標價格的電價,向沃旭能源購入大彰化西南以及大彰化西北兩座總規模達到920MW的離岸風場落成併網發電後20年間的全部發電量,台積電的這個購電價格等同是再生能源綠電的價格再加上綠電憑證的價格的總和,台積電同時還要再負擔一些再生能源綠電轉供時透過台電輸配電網傳輸電力的過路費,顯然台積電與沃旭能源精算的結果,認為相當合理划算,符合雙方的共同利益,台積電此舉,也等同於公開宣示台積電負起社會責任,率先減少使用經過貼補的工業用電,減少國家與民眾的貼補負擔。
沃旭能源這次跟台積電簽訂20年920MW離岸風場企業電力採購案(PPA),藉此讓投資報酬率更加優化的同時,還是必須遵守當初風場競標時所有承諾必須達成的供應鏈國產化,技術轉移,人才培訓,以及對於社區發展的事項,可以說是創造出多贏的局面。
長期以來,就一個進口能源佔比一度高達98%,幾乎完全沒有自主能源生產的國家,台灣的電價一向被詬病是不合常理的偏低,不僅僅民生用電價格排名全球最便宜電價的前三名,台灣的工業用電,也是向來被指為接受過度貼補。其影響所及就是民眾以及廠商變得不珍惜得來不易的電力供應,往往疏忽了節能省電,提升能源效益的重要性。
今天台積電以及沃旭能源所公布的這個目前全球單一企業購電合約最大規模的再生能源企業購電合作方案,充分展現的身為全球晶圓代工產業一哥,以及全球離岸風電產業一哥,國際級A咖的風範,希望這次的強強聯手合作,能夠藉此範例,激勵更多台灣企業界的效法,開創能源轉型,再生能源發電發展得更多的可能性。
PS. 〈離岸風電競價出爐〉競標價格低預期 最低得標價低於台電電價2.6元(06/22/2020 鉅亨網)
(記者林薏茹 台北報導)經濟部今 (22) 日下午展開離岸風電規劃場址競價開標作業,晚間公布離岸風電風場第二階段競價結果,共有 2 家開發商、4 座離岸風場獲選,發電容量共達 1664MW(百萬瓦),將於 2025 年完工併聯,競價價格為每度電新台幣 2.2245 元至 2.5481 元間,比目前台電平均售電費率 2.6 元更低,且大幅低於外界原先預期。
離岸風電風場遴選分為「2020 年完工併聯」與「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其中,「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採「先遴選、後競價」模式,遴選制原先預定配額為 3GW(十億瓦),但考量風場完整性與開發效益等條件後,經濟部增加分配 98MW,總分配容量為 3098MW,已於 4 月底公布結果;而另外 1.664 GW 則採競價制。
經濟部長沈榮津昨 (21) 日表示,競標的得標價格具有指標性意義,可了解國際市場如何看待台灣風場條件,且政府也可藉此作為檢討躉購費率的依據,相較於第一階段遴選開發商,參與競標廠商不需配合在地化承諾,成本相對較低,預估每度電會低於 5 元,沒想到,今日開標結果出爐後,價格介於每度電新台幣 2.2245 元至 2.5481 元間,比目前台電平均售電費率 2.6 元更低,且大幅低於外界原先預期。
競價階段脫穎而出的風場包括海龍二號、海龍三號、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西北等 4 座風場,其中,海龍二號與三號開發商為加拿大商北陸電力與新加坡玉山能源,海龍二號先前已於「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遴選階段取得 300MW 容量,此次再於競價階段以每度電 2.2245 元獲配 232MW,海龍三號以每度電 2.5025 元獲配 512MW。
另外 2 座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西北風場的開發商則為沃旭能源 (Ørsted),沃旭能源在「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遴選階段以大彰化東南取得 605.2MW、大彰化西南取得 294.8MW,在此次競價階段中,大彰化西南以每度電 2.548 元取得 337.1MW,大彰化西北以每度電 2.5481 元取得 582.9MW。
經濟部表示,此次參與競價階段共有 7 家開發商、12 座離岸風場,由開發業者自行評估技術發展、硬體設施與成本趨勢等因素後,提出躉購價格競價,獲選業者後續須依競價價格及完工期程,如期如質完成風場建置。
完整內容請見:
沃旭能源和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全球最大的企業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
https://orsted.tw/zh/news/2020/07/orsted-tsmc-cppa
〈離岸風電競價出爐〉競標價格低預期 最低得標價低於台電電價2.6元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149775
PPS. via 趙家緯 /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這幾天臺灣的能源圈太戲劇化了。
在高鐵上收到這消息,算了一下,920MW 離岸年發電量在33億度左右。
而臺積電2018年用電量約為124億度,其有8.8億度為再生能源,約占7%。
依照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中長期社經參數推估,電子零組件業年GDP成長可達3.9%,而臺積電又承諾2025年時累積節電量達28億度。簡單估算下,2025年用電量會微幅增至129億度。
光靠此案場,臺積電即可將其綠電占比提升25%,從目前的7%,提升至33%。
而臺積電2018用電衍生排放量共計637萬噸左右,占該公司排放量的八成。此案導入後,搭配2025年電力排碳係數降至0.394,則可將範疇二排碳量大幅削減至340萬噸,減量幅度達47%。
有了此案,臺積電或許可重返科學基礎目標(SBTi)承諾,甚至挑戰更進階的SBTi 1.5度目標。”
PPPS. 台積電跟台電購買的電力,是所有種類的電源混合在一起的,無法詳細追蹤、核實倒底再生能源綠電佔了多少,只有台電單方面說了算數,較缺乏透明度,而且台電供應電力的售電價格其中並不包含台積電所需的綠電憑證,台電的綠電憑證需要另外花錢購買,因此,台積電選擇走這次向沃旭能源簽約直接購買所生產的經過國際標準認證過的離岸風力再生能源純種綠電以及附帶的綠電憑證模式的話(也就是電證合一模式),從源頭就確保再生能源綠電的純正性,在國際間的綠電稽核、認定上會比較透明可被詳實稽核,更加具有說服力,這是對於台積電來說最有利的使用再生能源綠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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